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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-06-17 17:55 聯合報/ 記者 葉冠妤/台北即時報導
為強化食品外送作業安全及提升職災權益保障,勞動部職安署昨修正發布「食品外送作業安全衛生指引」,除強化合理派單機制、擴大「第三人責任保險」保險範圍外,並新增事前「危害告知」事項,保護外送員安全及健康;其中第三人責任保險部分,考量保險商品上市需一定時間申請核准,因此緩衝自11月1日施行。

職安署說明,為增進外送員勞動安全措施,參考各界建議及實務需求,於2019年10月2日訂定「食物外送作業安全指引1.0」,要求業者落實交通事故預防及處理、熱危害防止等安全管理作為,同年12月2日修正發布「食品外送作業安全指引2.0」,納入合理派單、保險種類及額度、避免工作負荷造成勞工身心健康危害等預防措施,之後並於2020年3月2日訂頒該外送指引3.0版,強化其法效性。

職安署職業安全組組長朱文勇表示,若未排除身兼多個平台者,國內目前約12萬名外送員。這次指引修訂,特別再強化合理派單機制,增列增列雇主應評估行駛里程、交通情形與交通法令規定等事項,合理分派工作,強化平台業者對外送員的安全績效管理,希望外送員不要再為搶單、疊單而搶快,但因為平台系統涉及商業機密,將借助後續勞檢,抽查外送員是否在密集時間內接單;此外,平台業者應於事前具體告知外送員作業可能存在危險及有害狀況,若業者未善盡事前危害高知,將依職安法26條,開罰3到15萬元。

另,朱文勇說,參考國外外送平台做法,外送員除使用機車,也可能利用電動自行車、自行車等交通工具從事外送作業,雇主及平台業者亦需強化風險控制,同時基於企業社會責任,為外送員執行外送作業投保第三人責任保險,提升外送員相關權益保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