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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記者張淑珠/台中報導】2021年11月16日
依據勞動基準法規定,雇主應於每年底前估算次年度符合退休條件勞工所需的退休金,有不足者,應於次年度3月底前一次補足退休金差額至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,為保障台中市舊制勞工退休金權益,市府勞工局今年積極輔導715家事業單位足額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,補提差額計5億多元,保障台中市2,274名符合退休條件勞工的權益。

勞工局長張大春表示,台中市截至目前計有1萬171家事業單位設有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,預估至明年底符合退休條件的勞工共2萬1,084人,其中約有855家事業單位尚須於明年3月底前為3,236名舊制勞工一次補足退休金差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