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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-09-27 13:02 聯合報 / 記者胡瑞玲/台北即時報導
 
避免雇主打壓及不當對待,北市府呼籲企業勞工組織工會,為自己權益發聲。聯合報系資料照
 
職場上經常出現勞工與雇主因雇傭關係,在主從上的不平等,許多勞工長久默默忍受雇主打壓與不當對待,北市勞動局長陳信瑜呼籲,各企業勞工可踴躍發起組織工會,為自己權益發聲,企業勞工達30人以上即可依法組織企業工會。

陳信瑜指出,從近期工會發起的罷工活動可看到,勞工為爭取自身工作權益,透過集體行動來引起社會大眾的關注,藉此開啟與資方協議的機會,讓企業不得不傾聽員工聲音,進而增進彼此溝通。

籌組企業工會的好處,除透過供貨集體協商的力量,還可與事業單位洽談調薪、陞遷、年終獎金等相關勞動條件保障,更包含勞基法上的工會同意,如雇主要求延長工時、女性夜間工作、變形工時或例假日調整等,均須經過工會同意。

另勞資會議、職工福利委員會、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等法定委員會,也須有勞方代表推派的勞方委員出席。

陳信瑜表示,企業勞工若能組織工會,將有助於增強員工間的凝聚力,透過工會行使勞動三權中的團結權、爭議權、協商權等,選出勞方代表與雇主協商、進行勞動對話,並簽訂團體協約,規範勞資雙方權利義務,督促企業維持一定勞動條件,真正保護全體勞工權益。

勞動局表示,110年度特訂定「輔導勞工籌組企業工會實施計畫」,針對有意願籌組企業工會的勞工,提供專業諮詢及所需工會知能,呼籲各企業勞工踴躍發起組織工會,為自己權益發聲。

企業勞工達30人以上即可依法組織企業工會,有關工會籌組的申請辦法及流程,可至北市勞動局網站查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