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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-05-21 01:20聯合報 記者葉冠妤/台北報導
 
立法院衛環委員會昨天初審通過勞基法修正草案,增訂禁止「轉掛」派遣勞工,遏止偽裝派遣,同時規範派遣勞工若發生職災,要派單位與派遣公司連帶負補償及賠償責任,讓勞工擁有雙重保障。勞動部長許銘春說,在五二○蔡總統就職三周年當天,能進一步法制化保障派遣勞工權益,意義重大。

但台灣勞動派遣產業工會昨赴勞動部抗議,要求勞動部正視派遣政策形成「勞務承攬」假形態,勞動條件更加惡化,且派遣工同工不同酬、資遣費也都尚未處理。

昨立法院衛環委員會初審通過勞基法修正草案,禁止要派單位為規避雇主責任,將已面試通過的勞工,轉掛到派遣公司,再派遣到要派單位工作。勞動部說,過去部分派遣業者打出「為企業提供轉掛服務」等違法招商廣告,例如A企業面試了甲勞工,卻將甲勞工「轉掛」到B派遣公司,讓B派遣公司作為撥付薪資及投勞健保的「假雇主」,導致當甲勞工若遇到請求資遣費等狀況時,A及B都以不是雇主為理由推託,讓勞工求助無門。

勞動部勞動關係司長王厚偉說,往後若要派單位轉掛派遣工,除最高可罰四十五萬元,派遣勞工也可要求要派單位直接雇用,要派單位不得拒絕,當派遣勞工成為正職後,違法接受轉掛的派遣公司仍需依法付資遣費或退休金,違法者,處以卅萬到一五○萬元的罰鍰,若企業因此解雇派遣勞工等不利對待,最高可罰四十五萬。

此外,過去若派遣工發生職災,只有身為雇主的派遣公司需負職災與賠償補償責任,要派單位不須負責,昨初審也增訂規範,要派單位與派遣公司連帶負責。王厚偉說,若職災勞工拿不到補償,挑任何一方告都可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