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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-03-24 23:24聯合報 記者王敏旭/新北報導

聘用外籍看護必須仔細查驗身分資料,免得挨罰。 圖/新北勞工局提供
 
台灣進入高齡化又少子化衝擊,家人病倒住院急需看護時,常不慎請到非法的外籍移工,遭查獲恐面臨最低15萬元、最高75萬元罰鍰,形同雪上加霜。新北市勞工局說,即使新住民屬於本國籍,可以做看護工作,但不少案例都是逃逸外勞假扮新住民,雇主雇用看護應透過醫院或合法管道。

新北市政府從2014年起至去年底,單單在醫療院所查獲雇主聘雇非法外籍看護工就裁罰120件,其中輔仁大學附設醫院20件居冠,其次為淡水馬偕醫院19件,罰鍰總金額高達1152萬5000元。勞工局指出,非法業者看準民眾急於請人照顧的心情,常標榜政府立案,並聲稱一通電話就可上工,成為醫院看護最大陷阱。

阿邦為了照顧82歲外的母親,想起在醫院拿到「政府立案」快速派看護的名片,趕緊聯繫並請來印尼籍移工,卻遭查獲是行蹤不明的勞工,遭罰15萬元。

74歲林阿嬤無力照顧阿公,好不容易找到國語很流利的看護工阿翠,阿翠也自稱是嫁來台灣的外籍新娘,沒想到被員警發現是逃逸外勞,阿嬤也遭罰15萬元。

擔任公務員的小華的母親因開刀後接連引發併發症,卻因年紀等因素不符合巴氏量表規範,無法申請外籍看護。後來透過鄰居介紹,聘僱自稱從印尼來台灣多年的外籍配偶阿嬌,後來卻接到移民署來電,指阿嬌是非法逃逸外勞。

小華說,母親病倒當下急需找外籍看護,當時阿嬌用流利的中文說是嫁來台灣多年的外籍配偶,才不疑有他,重點照顧得很好,「就算被罰15萬元也心甘情願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