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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業安定費繳納辦法
依就業服務法之規定,僱用外籍勞工應定期向勞動部繳納“就業安定基金”。
一、繳納金額工作別類別項目別就業安定費數額/月
家庭類
家庭看護工
一般家庭
2,000 元
中低收入戶
1,200 元
低收入戶
600 元
家庭幫傭
本國雇主
5,000 元
外籍雇主
10,000 元
製造業
一般製造業
2,000 元
重大投資案
傳統產業
2,000 元
高科技產業
2,400 元
營造業
一般營造工
1,900 元
公共工程營造工
3,000 元
漁船業
小漁船業
1,900 元
養護機構
安養中心
2,000 元
護理之家
二、繳納方式
勞動部於每單數月中旬定期寄發就業安定費繳費通知單,您可持繳費單於各地郵局櫃檯繳納,或利用郵局帳戶轉帳代繳及各銀行之ATM轉帳繳費。
※ 煩請您務必準時繳納就業安定基金,逾期將徵收滯納金,甚至撤銷外勞之聘僱許可。雇主如欲查詢繳納紀錄可至勞動部網站 http://www.wda.gov.tw 中『便民資料查詢』選項中查詢,逾期繳納者將課滯納金。